清越科技:清越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耿建新)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