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与公 司多次沟通,多方了解情况,审阅并核查了公司前次收购武汉慧辰数据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慧辰")剩余股权以及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方案涉及的相关协 议、承诺等,了解了武汉慧辰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承诺方的履约能力等相关情况,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 份有限公司调整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3】027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武汉慧辰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业绩承诺变更前,原《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武汉慧辰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业绩考核指标为 4,655.00 万元和 1,356.00 万元,武汉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