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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HCRHCR(SH:688500)2023-08-27 07:38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慧辰股份)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