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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
AutowellAutowell(SH:688516)2023-08-29 10:21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