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除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7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