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 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