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回购股 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内 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 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