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股份: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 2023年 12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刘金科 2023年 12月 11日 36-78 李日昱 张令荣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