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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HaosenHaosen(SH:688529)2023-12-11 11:07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 董事或监事。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 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 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