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