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森股份: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股东的权益,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的行为,明晰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 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对股东大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第一节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享有下述权利: 1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及时获得董事会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文件; (三)及时获得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并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四)单独或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