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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LANJIANLANJIAN(SH:688557)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制 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 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 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 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