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