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鉴证报告 | | | --- | --- | | 索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页码 1-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SHAA2F0057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贝尔公司)于2020 年5月 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吉贝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