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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2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70 元。募 集资金总额 3,31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6,480,253.05 元。上述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