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 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 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信 宇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