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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宇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上市后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 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