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肖俊方、吴家璐、蔡卫华 2023 年 8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