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苏州工 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工业园区 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工业园区 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