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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软件: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LZRJLZRJ(SH:688588)2023-09-07 09:1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志软件") 拟以现金形式购买株式会社野村综合研究所持有的日本智明创发软件株式会社 (以下简称"日本智明")、Zhiming Software Holdings (BVI) Limited (以下 简称"BVI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日本智明和BVI公司以 下合称"标的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具体的收购标的资产为日本智明和 BVI 公司 100%股权。其中,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イーテクノロジー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逸桥")取得 日本智明 100%股权属于作为外国法人全资子公司的日本法人收购日本上市公司 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被收购企业的业务类型为承接软件开发业务)的情形, 需要根据日本《外汇和外国贸易法》的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