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 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泰凌微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5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8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14,069.65万元后,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