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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 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泰凌微电子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未来收益的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债权、股权等可供支配的资 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 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委托 理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委托贷款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