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南导航: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司南卫星导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