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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 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北京煜邦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