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会的各项 规定,认真组织好监事会工作,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并 监督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及勤勉义务。 第四条 监事会及其成员接受公司股东大会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监事任职资格 (一)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4)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