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煜邦电力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煜邦电力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煜邦电力智能装备(嘉 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嘉兴")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3),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10.80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1,080.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