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芯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力芯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就力芯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4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68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人民币 71,236,470.1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43,529.8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容诚验字[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