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威迈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威迈斯"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2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23〕1006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威迈斯",扩位简称为"威迈斯",股票代码为"688612"。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 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