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聚石化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8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 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 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分红型保 险、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等投资行为。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上述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