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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NANOMICRONANOMICRO(SH:688690)2024-01-05 09:28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 监事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 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干预、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 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