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将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 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照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 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 或部分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