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振华新材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849,39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6.60 元。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1,093,099,95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3,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