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 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振华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本次认购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