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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