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