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公司"或 "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悦安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 | | 1 |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 | | | 应的工作计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 | |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 | | 2 |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