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悦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5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360,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7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25,11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93.78 万元(不含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