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张磊、窦建元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3-1-1 |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 1 | | --- | --- | --- | | 目 录 | | 2 | | 第一节 |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