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悦安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悦安新材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 致: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悦安新材")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法律顾问。现就发 行人拟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 核查意见。 在核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专 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材 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