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悦安新材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为全资 子公司赣州悦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悦龙")、宁夏悦安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悦安")在其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信贷业务及 融资过程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55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 任担保、以持有全资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方式。 公司不收取上述两家公司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担保金额(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