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