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 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