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股:凌云B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解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之外的其他业务的,可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选聘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