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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全新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投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