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4月)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 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