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全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并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 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