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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 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