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拟向控股股东支付融资担保费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2、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 带责任,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融资事项的顺利实施。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 支付的担保费率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 地")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向银行授信融资增信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