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3 年 12 月 7 日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 本制度。 第六条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按 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持续督导。 1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 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