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邮编:518048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3第010667号 致: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天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地"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深 天地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Tel:8675525980899 Fax:8675525980259 E-mail:guantaosz@guantao.com http://www.guantao.com 深圳 ...